2016年6月20日,上海新時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第0000054738號裁定書,認定新時達“STEP”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
新時達“STEP”商標,于1995年9月1日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在第9類“工業操作遙控電動裝置;升降機操作設備”等商品上核準注冊。自2007年起該商標連續多年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評定為“上海市著名商標”。
新時達成立于1995年3月,經過20多年的發展,新時達的產品已經銷售到世界上六大洲的65個國家與地區。本次新時達“STEP”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必將對新時達今后的市場拓展起到積極地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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